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设立的代表处期限到期,还在继续经营,需要出具香港公司的存续证明文件并办理香港律师公证交给工商局。
香港文件用来大陆办理的公证需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经司法部同一培训、考试通过后任命,具备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香港律师)出具。
所需要的文件: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周年申报表格、章程、存续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公证时间:收到全部文件后6-8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及转递。
宝龙香港公证律师服务包含出具公司存续证明+公证+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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