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离婚和中国的离婚是有区别的,在国内只要双方协议好,就可以像领取结婚证一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而在加拿大离婚都是经由法院进行判决离婚的,所领取的是法院离婚判决书。对于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需经国内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判决书裁定,才能为当事人出具该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为准的婚姻状况公证。
由于国内的中级人民法院无法辨识其加拿大法院判决书的真伪,中国政府是承认在国外所办理的合法的离婚判决书,其法院判决书要在中国使用是需要办理三级认证之后,才能作为其证明文件。
一、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
1、离婚判决书副本
2、双方的护照复印件
二、加拿大法院判决书公证认证流程:
1、申请外国法院判决书正本及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
2、有加拿大公证律师进行公证
3、公证好之后的文件送往加拿大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4、再次送完加拿大外交部进行认证
5、最后送往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进行认证
注:公证认证办理的流程是逐级进行办理的,不能随意跳级办理
三、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办理时间:大概15个工作日
四、加拿大离婚判决书公证认证费用包括:
1、加拿大律师公证费用
2、加拿大外交部费用
3、中国驻加拿大领事馆认证费用
4、服务费(包括加拿大人工费用)
5、来回国际快递费用
6、文件制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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