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在国外的公司要在中国参与经济活动,通常国内的相应政府部门,一般是工商,商务,法院等,都需要其办理海外公司的主体资格认证,由于中国没有加入海牙公约组织,因此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公司在国内使用,要办理以下程序:
首先由英国律师或国际公证人(Notary Public)对BVI公司的主体文件公证,然后交由英国外交部确认这名公证人是该国有资格的公证人,这个程序称为认证(Apostille)。最后将上述的“公证”、“认证”好的BVI文件交由中国驻英国大使馆的官员签名进行确认,经过以上三级连锁确认程序后,BVI公司的文件就可以在中国大陆合法有效使用。
办理BVI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提供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 两页以上的公证文件原件须经公证机构用丝带捆绑并加封固定。
3. 如办理关于个人的文件认证,需出示当事人本人护照及有效签证原件并附上复印件。
4. 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者需持有申请人或申请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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