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到深圳投资设立外资独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或代表处时,相关部门要求提供香港公司的公证书,以前只需要公证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现深圳有地区开始要求公证董事的最新注册资料,如周年申报表。
目前深圳市各地要求公证的文件内容如下:
市贸工局: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罗湖区:如果是公司投资,要公证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或最新董事详情);
如果是自然人投资,公证书上一定要有自然人亲笔签名样式;
所有注册文件上的投资方签名一定要跟公证书上(如周年申报表)的签名保持一致。
福田区:要经股东确认。
南山区: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
宝安区:如果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中国大陆人士,除了公证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外,还需要另外公证周年申报表或其它能够证明该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董事的资料;
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则要求不变,只需公证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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