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755-8322 3392    24小时服务热线:183-2085-6665 / 136-3278-1701

首页>注册香港公司最新通知:关于注册香港公司挂水牌规定

注册香港公司最新通知:关于注册香港公司挂水牌规定

  • 有关香港《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的新政策如下:


    一、在此规例下,公司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和业务场所展示其名称,并置于可让访客易于看见的位置(业务场所指公司经营业务并向公众开放的办事处和所在地点、该公司的注册办事处除外)。此项新规定将取代现时要求公司把其名称髹(xiū)在或紧附于办事处(或其营业地点)外面的显眼处的规定,让公司在展示名称方面更具弹性。


    二、考虑到公司服务提供者和清盘人的惯常做法,在下列情况下,展示有关公司名称的规定可予免除:


    1、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来没有会计交易。

    2、公司已就其财产委任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而有关地点也是这些人士经营业务的地点。


    三、该规例第3条订明,凡任何地方是多于6间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业务场所,只要在每段4分钟时段内,透过电子器材将注册名称展示最少一次,每次持续展示最少15秒,或只要在有人透过电子器材要求展示注册名称后,该名称能够于4分钟内展示,则公司已遵从在该地点展示注册名称的有关规定。


    但由于最近香港政府逐步收紧注册条例,并对国内人在香港注册香港公司及在香港银行开立的账户加强监管。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93条规定:要求完成注册的香港公司(是指所有注册的公司),需在注册处登记的地址大厦内,将自己的公司名称挂在显眼处,香港注册处、税局、银行将作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将下达检控罚款通知单(罚款为20港币/天,从注册日期开始算起)。


    请广大客户根据政府新规定尽快申请挂水牌(我司将以水牌形式在香港注册办事处展示香港公司名称)。


Copyright © 2016 深圳市宝龙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性备案号:粤ICP备16122137号

铭泰国际
铭泰国际

  • qq客服
  • 公众号
  • 手机版
  •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