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设立及其经营管理由《香港公司条例》和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予以规定,《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一般的公司事务并提供了对第三者的保护。香港公司的章程细则对公司本身的经营管理作出进一步规定。
一、香港公司股东的权利
1、获取股息
2、参加股东会,并根据股份比例享有投票权
3、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股份
4、优先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5、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拥有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公司清盘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8、股东会审议及通过年度审计报告
9、通过股东会聘任或辞退董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的薪酬事项。
二、香港公司董事的义务
1、召开股东大会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拟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4、拟定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方案
5、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及决策
6、保存会计账簿及营业纪录
7、负责银行账户管理
8、代表公司借入贷款并以公司财产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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