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税法属于联邦法,由联邦政府财政部负责执行。联邦政府主要征收的税有所得税(包括资本增益税和职工福利税)、销售税、关税、国内税、及银行帐户借方税等。所得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州政府所主管征收的税目有印花税、土地税、工薪税及某些商业买卖的交易税等。
澳大利亚的财政年度爲每年7月1日到次年的6月30日。外国公司及其子公司也允许按本国财政年度填报税单。
负责所得税征收的主管机关是澳大利亚税务局。
在资本进出方面,澳大利亚是资本淨输入国。在外资政策上,澳鼓励外资的进入,但一直保留着外资审查体制。该体制对一些敏感行业和投资金额巨大的外资项目实行"项目申报"(Notification)和"预先审批" (Prior Approval)。
97年以后,澳政府进一步放宽了外资审批手续,加大了吸引外资的力度,其目标是使澳逐步发展成爲全球金融中心和"精品加工中心" (Manufacturer of Excell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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