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资者以香港公司之名义到中国大陆、海牙成员国或者非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无论是开设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合作公司、独资公司或者是常驻代表机构,都需要对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公证。
以香港公司为主体的法律行为,无论用于是在国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是用于诉讼和仲裁,我们都有必要证明香港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办理香港公司资料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公司注册证书确认本或复印本;
2、公司周年申报表;
3、秘书、董事资料更改通知书(如有)确认本或复印本;
4、公司商业登记证书复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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